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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滑铁卢华人, 水城百事论坛</titl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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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escription>水城社区-Kitchener, Waterloo, Cambridge &amp; Guelph华人的网上家园</description>
<language>en</language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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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十一不是放长假吗,政府还上班</title>
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<em>Reply by ?, Thursday, September 24, 2009, 16:09:</em></p><p>[ No text ]</p>]]></content:encoded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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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ubDate>Thu, 24 Sep 2009 16:09:38 GMT</pubDate>
<dc:creator>?</dc:creator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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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【ZT】重庆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十一不办离婚</title>
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<em>Posting by 中国特色, Thursday, September 24, 2009, 16:01:</em></p><p><p>重庆晚报9月25日报道  昨日，有报道称：“十一”当天，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，将为市民提供服务，不过，这天只能办理结婚登记，不办离婚。</p>
<p>消息一出，立即引来热议，多位市民称此举纯属莫名其妙，太有中国特色了。而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也称，这是片面传递了消息。</p>
<p>上级机关：</p>
<p>结婚离婚都应该办</p>
<p>针对该报道所称“十一”当天，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消息，昨日，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，“十一”期间，各辖区婚姻登记中心是否办公，工作安排各不相同。</p>
<p>对于“只办结婚不办离婚”的说法，该负责人表示不赞同：“毕竟结婚和离婚都是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，我们没有权利说哪天只能办什么，不办什么。”她介绍，如若符合法律规定，则应尽力为其办理，因此，结婚、离婚应该都能办。不过，从中国人长期形成的观念看，在祖国六十周年华诞的大喜日子，仅为新人办理结婚，也可以理解，“毕竟结婚重视的是纪念日，而离婚则不然”。</p>
<p>该负责人介绍，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国庆期间加班，并无加班工资，完全是义务为人民服务。</p>
<p>渝中区：</p>
<p>原则上只办结婚登记</p>
<p>尽管如此，记者昨日走访主城区部分婚姻登记中心时，了解到：个别婚姻登记中心对于市民“十一”期间办理离婚手续，仍坚决在说“不”。</p>
<p>昨日，渝中区婚姻登记中心当班工作人员，肯定了“‘十一’只办结婚不办离婚”的说法。为什么不办离婚?“因为‘十一’假期，我们是专门为结婚的新人加班，所以只办结婚!”该人士表示。</p>
<p>渝中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康洪英表示，尽管该区有打算在国庆期间拿出一天时间，值班办理结婚登记。但具体哪天办理，还未确定。至于“只办结婚不办离婚”，康表示，原则上仅办理结婚登记。因为今年“十一”是国庆60周年，婚姻登记处正是为了给新人圆梦，为他们留纪念。</p>
<p>江北区：</p>
<p>“离婚不用选良辰吉日”</p>
<p>态度较坚决的是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。中心主任吕玉国明确表示，由于人员吃紧，今年国庆期间，不会安排专人值守登记中心。不过，该区“节假日可预约登记”的服务仍将继续开展，结婚的市民须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预约，并在节前完善一切手续。届时，中心可安排人员，为其服务。</p>
<p>吕主任明确表示：此预约服务，仅限于预约登记结婚，不提供预约离婚服务。“新人结婚，是为了选个良辰吉日;离婚，不用选什么良辰吉日，早一天晚一天又何妨?”吕主任认为，离婚双方，若在意选一个特殊日子离婚，还不如不离。</p>
<p>而巴南、北碚、渝北、大渡口等区县婚姻登记中心则表示：国庆期间，婚姻登记中心休假。</p>
<p>市民看法</p>
<p>凭啥离婚就不是好事?</p>
<p>“结婚是件好事，凭啥子离婚不能是?”市民唐女士致电本报表示，国庆期间只能办理结婚，不能办离婚，对离婚者不公平。</p>
<p>“以前人们离个婚总是躲躲藏藏，但现在社会进步了，离婚也是别人追求幸福的选择，夫妻两个要选哪天离婚，凭啥你开门不接待?”市民何先生认为，此举是以喜庆的名义对离婚者的歧视。</p>
<p>对于婚姻登记中心国庆期间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消息，昨日，记者对20名年龄在20岁~50岁的市民进行了随机调查，其中，17名被调查者对此做法表示反对，3名表示可以理解。无1人表示赞同。被调查者所述理由，主要有三，除了与唐女士和何先生的相似看法，还有一个较集中观点：是否该办理结婚、离婚登记手续，该由法律说了算，而不是感情用事。</p>
<p>这部市民认为，办理结婚、离婚手续，应以法律为准绳。结婚、离婚，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，若符合法律规定，就该予以办理。婚姻登记机关以“喜庆的节日”为由，拒绝办理，与法不合。</p>
<p>我有话说</p>
<p>传统造成了这样的想法</p>
<p>冉燕 江北某公司职员</p>
<p>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，毕竟中国人多年的传统，造成了这样的想法。但这样的做法对政府机关来讲，不太严肃。如果当天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去办理离婚手续，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，虽不至于大错，但还是有些失礼。</p>
<p>义务加班可选择性服务</p>
<p>孙渝 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</p>
<p>婚姻登记中心，既是政府部门，同时也是服务部门。国庆假期，工作人员属于义务加班，其行为不能完全从全职能角度来理解，这属于义务服务。既是义务服务，工作人员有权利对服务内容、服务项目等进行选择。同时，从中国人长期习惯看，在喜庆的日子做这样的选择也比较符合常情。</p>
<p>网友说法</p>
<p>晕，管天管地还管人离婚了!——碎宝</p>
<p>不办离婚也好，免得以后当大家举国同庆的时候有些人还要独自忧伤。 ——心情好好</p>
<p>出台这个政策的，不知道是不是“脑残”。——莽子女</p>
<p>遇到这种特殊的日子，比如上次9.9、情人节之类的，婚姻登记处都要加班的，所以结婚是肯定办得到的。至于不准离婚这个问题确实有点搞笑，现在的规定是越来越稀奇了。——ttsunshine</p>
<p>  (本文来源：重庆晚报 作者：涂静) 王国斐</p>
</p>]]></content:encoded>
<link>http://www.kwcg.ca/forum/index.php?id=6317</link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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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ubDate>Thu, 24 Sep 2009 16:01:57 GMT</pubDate>
<dc:creator>中国特色</dc:creator>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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