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总署于今年颁布并生效的第54号公告(简称54号令),公告称将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5000元以上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。总价值的20% (水城百事)
两个行李箱、一个笔记本电脑、一个ipad、一部手机、一架相机和几件衣服,轻轻松松就超过2万了,如果要征税的话就是总价值的20%,约人民币4000元
记得以前打牌就说是学习54号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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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不够认真,那是对持中国护照的“居民”,而且不再带出来的物品,自用而且将来又带出来国外不收税,别危言耸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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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道你不是中国公民吗?加拿大公民不用上岁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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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入籍后就不是中国公民了,也就剩2000的额度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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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一个报道说留学生回国都准备裸奔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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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开始收了吗?有人碰到这个问题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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